齐鲁晚报记者于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了解到,山东丰源中科造纸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收到罚单,处罚机关为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山东丰源中科造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6.1.6.6.2.1条。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条第1档,对其罚款壹万贰仟元(¥:12000)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峄)应急罚﹝2024﹞59号。
对此,齐鲁晚报记者拨打山东丰源中科造纸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询问情况,接电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相关负责部门电话,记者拨通后,对方表示“公司并未受到处罚,没有此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丰源中科造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郜金山,由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亚洲,二者均属山东丰源集团旗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