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山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违规,被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罚款3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23日,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瑶头村桂和公路马村路段东侧自编A30号的佛山市山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二楼危险化学品中转仓储存有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2-丙醇等危险化学品,总重量为1.22吨,为该企业一昼夜使用量,但该单位危险化学品中转仓存在通风装置未通电,不能正常开启,且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
佛山市山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违规行为。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