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http://m.paper.com.cn 2004-04-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由于工作疏忽,其中第11***17项议案表决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同意244.9645股”均应为“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同意244.9645万股”,特予以更正。
本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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